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卫:关于深化我国益生菌科学研究水平,推进益生菌标准法规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3-03-07 来源: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益生菌分会理事长、江南大学校长 陈卫 浏览次数:592益生菌行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典型代表,始终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从起步到成长,再到蜕变,经过二十余年健康发展的益生菌行业已具产业规模,尤其经历了新冠疫情,益生菌的健康作用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关注,其健康益处也成为全球研究的热点。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以食品为载体,应用益生菌等具有健康特征的功能原料,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元化健康需求,已成为食品工业创新发展的“增速引擎”。但在益生菌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益生菌概念使用不当、功效作用难以科学界定、产品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致使益生菌行业的发展存在潜在隐患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益生菌无用论”以及“益生菌万能论”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益生菌行业发展中面临两个问题,一些商家过度宣传、“神话”益生菌的功能,导致消费者陷入“益生菌包治百病”的误区;同时,也有不实报道宣扬“益生菌无用”的观点,严重夸大益生菌的危害,这些都是对益生菌功能的不科学认识,导致消费者认知混乱,不利于益生菌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益生菌的评价和在食品中应用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当前我国发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已有38个菌种,但如何界定某菌株是否为益生菌缺乏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致使我国“益生菌”概念使用的不规范。目前,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了《益生菌的科学共识》(2020版)、《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为我国益生菌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支撑。我国亟须在现有成果基础上,开展益生菌国家标准建设,规范益生菌概念的使用,明确益生菌菌株系统性评价流程与规范。
三是益生菌原料备案工作暂未落地,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审批速度与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不同步。当前我国正在逐渐推进益生菌类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建设,其中益生菌类保健食品注册法规取得重要进展,但该类产品注册审批面临三方面挑战:①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稳定性试验周期长,导致益生菌类保健食品上市周期较长;②益生菌菌株材料的评审是难点和重点,且存在重复审评问题;③审评速度与市场需求不对应。为此,在完善益生菌相关标准法规基础上,加快推动益生菌原料备案备受行业关注。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益生菌分会理事长、江南大学校长陈卫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益生菌功效性与产业化技术瓶颈研究,夯实益生菌产业发展的科学根基。益生菌功效的探索和评价是一个长期、严谨、科学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建议科技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科学规划、系统推进我国益生菌科技更深入的研究水平,引导行业重视益生菌功效性与菌株量效关系确证,突破益生菌产业化中的关键技术瓶颈,关注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科学研究,让更多具有健康作用的产品服务于消费者健康,实现我国益生菌产业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
2、明确益生菌相关产品分类,建立《益生菌》国家标准。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基于益生菌的食用和应用特殊性,明确益生菌原料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分类,更好地指导企业开展相关生产,同时为产品的监管提供依据。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以我国益生菌相关科学共识为基础,同时借鉴国际标准法规及权威指南的重要科学结论,制定益生菌菌株系统性的评价要求以及在食品中的科学应用指导的国家标准。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优化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审评审批工作,加快推动益生菌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3、以科学共识为基础,持续开展广泛的益生菌科普教育。益生菌行业科技含量较高,是近年来国际科技界的研究热点,但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科学研究”结果不等于经过长期、大量的科学研究共同证实的“科学结论”。为此,将益生菌科学知识以科技界共识的方式总结出来再以科普形式传递给消费者,是开展益生菌科普工作的有效路径,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重视科技界形成的共识性结论,科学引导并创造高质量的益生菌科普作品,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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